2013年“牽手工程”陽光助學活動動員會
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經結束,寒窗苦讀的莘莘學子即將步入大學校門,開始人生極為重要的一段旅程,但是有很多孩子卻因家庭困難不得不放棄讀大學的機會。因此,為圓困難大學新生求學之夢,鄭州慈善總會、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將于7月上旬至8月中旬開展2013年“牽手工程”陽光助學活動,為符合條件的困難學子提供慈善資助,完成他們的求學之夢。
一、活動時間安排:
宣傳階段:7月5日—7月15日;
報名階段:7月15—7月25日;
篩查審核階段:7月26日—8月5日;
公益活動:8月5日—8月9日,20小時;
救助金發放時間:8月15日上午10:00在鄭州日產舉行救助儀式,發放救助金。
二、救助標準及條件:
(一)救助標準:5000元/人
(二)救助條件:1、2013年被大專以上(含大專)錄取的新生;2、以下條件符合其中一項:戶籍為鄭州市的低保家庭者;直系親屬(父母、兄弟姐妹)中患重大疾病(癌癥、白血病、尿毒癥,再生障礙性貧血)者;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貧困者;3、品學兼優,熱心社會公益活動。
三、報名、審核及救助方法:
(一)、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新生,持本人申請、身份證、錄取通知書、戶口本或戶籍證明、低保證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;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到各縣(市)、區慈善總會填表報名。各縣(市)、區慈善總會對報名的貧困大學生必須進行家訪,提供家庭困難情況照片及材料。通過審核的,縣(市)、區慈善總會每人發放救助金1000元并蓋章后將材料匯總,于7月26日報鄭州慈善總會。匯總表需同時報電子版。
(二)、凡經過民政、教育、工會、希望工程等部門或其它基金會救助過的學生,本會將不予重復救助。
(三)、為使社會各界愛心企業、愛心人士的慈善之心惠及貧困大學生,并使他們通過親身參與社會實踐工作得到鍛煉,真正履行感恩社會、回報社會的責任,申請救助的貧困大學生必須積極參與公益活動,填寫《“牽手工程”陽光助學——大學生志愿者公益活動評定表》。該公益活動由鄭州慈善總會委托各縣(市)、區慈善總會負責實施。
(四)、公益活動結束后,由鄭州慈善總會和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共同篩選、審核、認定,確定救助對象。
(五)、受助學生每學年應向鄭州慈善總會、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反饋學習、思想情況,對品學兼優、家庭仍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將連續救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