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慈善總會救助管理辦法
鄭州慈善總會救助管理辦法
為規范本會救助工作,有效開展安老、撫孤、助學、濟困等各類慈善救助活動,根據《鄭州慈善總會章程》和《鄭州慈善總會資金管理辦法》,特制定本辦法:
一、救助原則
1.堅持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,接受社會各界監督;
2.堅持“生活最困難、遭遇最不幸、社會最同情”的原則核定受助對象,救到急處、實處、難處;
3.堅持“助困不助懶、扶貧更扶志”的原則,鼓勵受助對象勤勞自救、積極進取,早日脫離困境;
4.堅持以“慈善項目”為依托,針對符合項目條件的受助對象實施救助;
5.堅持“不重復救助”的原則,對受助對象原則上每年度只救助一次,三年不超過兩次救助,五年不超過三次救助。
二、救助范圍及對象
1.具有鄭州市戶口,因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突發事件導致生活困難者;因孤、老、殘導致生活困難者。
2.符合本會當年發布的慈善項目中的救助對象。
3.根據捐贈者的意愿所實施的救助。
4.根據上級要求,實施的省內外賑災和援助項目。
三、申請程序
1.如符合當年鄭州市慈善項目救助范圍的,可以直接咨詢項目合作單位、或直接到項目合作單位進行求助。
2.如符合本會救急難項目救助范圍的,可直接聯系各縣(市、區)、開發區慈善總會申請救助。
3.如不符合當年鄭州市慈善項目救助范圍的,按照戶籍屬地管理的原則和誰募集誰使用的工作方針,各縣(市)、區困難群眾的臨時救助由所在地慈善總會負責。
4.向本會直接捐贈資金的單位干部、職工符合救助條件的,可由捐贈單位提出申請(提交材料與個人申請救助的材料相同),并填寫《鄭州慈善總會救助申請表》。
5.捐贈者的定向救助,由定向捐贈協議中規定的救助對象提出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,并經捐贈方審核同意后,根據《鄭州慈善總會章程》實施救助。
四、審批權限
根據《鄭州慈善總會資金管理辦法》規定,審批救助資金。
附件:《鄭州慈善總會救助申請表》
注:各縣(市)區慈善總會咨詢電話:
鄭州慈善總會:68665328
縣(市)區聯系方式 | |
單位 | 固定電話 |
二七 | 68769566、68769599 |
管城 | 66378793、66378791(傳真) |
金水 | 86103311 |
中原 | 60222053 |
惠濟 | 63639509 |
高新 | 61516929 |
鄭東 | 66672751 |
經開 | 88821663 |
港區 | 55984799、55964799 |
上街 | 68933355 |
滎陽 | 64650881 |
新密 | 63126088、63126288 |
新鄭 | 69902200、69901689 |
登封 | 85506662 |
中牟 | 85391958 |
鞏義 | 64353128 |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