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開展第二屆 “鄭州慈善大獎”評選活動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)民政局、慈善總會,鄭東新區、高新技術開發區、經濟技術開發區、航空港區民政部門,各慈善機構、社會公益組織:
近年來,在鄭州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我市的慈善事業取得了輝煌成績,在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“支持發展慈善事業”精神,弘揚和表彰社會各界奉獻愛心、回報社會的崇高義舉,激勵更多的愛心人士和企業投身慈善事業,從而推動鄭州慈善事業更好更快的發展,經研究,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二屆“鄭州慈善大獎”評選活動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機構
(一)主辦單位:
中共鄭州市委宣傳部、鄭州市民政局、鄭州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、鄭州慈善總會。
(二)組委會:
主 任:王 哲 中共鄭州市委常委、宣傳部部長
執 行 主 任:武國瑞 鄭州慈善總會會長
副 主 任:謝霜云 鄭州市民政局黨委書記、局長
常緒東 中共鄭州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
徐西平 鄭州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
李建民 鄭州慈善總會常務副會長
辦公室主任:王萬民 鄭州市民政局副局長、鄭州慈善總會常務副會長、秘書長
辦公室副主任:張淑云 鄭州華聯商廈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、鄭州慈善總會監事會主席
王合生 鄭州慈善總會副秘書長
周培功 鄭州慈善總會副秘書長
靳 騫 鄭州慈善總會副秘書長
(三)評委會:
由各主辦單位、新聞媒體、知名學者和鄭州慈善總會監事會組成。
二、獎項設置
1.愛心個人10名。
2.愛心單位10個。
3.最具影響力慈善項目10個。
4.根據報名情況每個獎項設置提名獎若干。
三、評選范圍及標準
(一)評選范圍:
1.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間積極參與“鄭州慈善日”活動,熱心公益慈善事業、為鄭州市慈善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企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及個人。
2.在賑災、扶老、助殘、助學、助孤、助困等方面事跡突出,產生良好社會反響的企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、個人和慈善項目。
(二)評選標準:
1.基本依據和標準:
(1)愛心個人、愛心單位:主要依據企業或個人年度捐贈款物數額,參考企業或個人資產規模、納稅情況、多年履行社會責任以及參與志愿者活動等情況;
(2)最具影響力慈善項目:主要綜合考慮項目的實施時間、項目覆蓋人群、資金規模、社會影響及其社會示范性、感召力和推廣性。
2.權衡依據及標準:
(1)影響力:候選者通過自身的款物捐贈,對推動慈善事業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方面具有示范作用。
(2)持續性:候選者多年參與慈善事業,通過自身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影響,不僅帶動某一領域公益慈善事業的發展,還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局面。
(3)創新性:候選者勇于開拓慈善服務新領域,慈善行為、慈善方法、以及管理模式具備創新精神,利于媒體傳播與社會推廣。
(4)公信力:候選者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。既包括個人和企業實實在在兌現捐贈承諾,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信譽良好;也包括慈善組織資金籌集和項目運作透明、公開,尊重受益人,實際效果貼近目標。
四、評選流程
(一)推薦和申報:
由各縣(市、區)民政局、慈善總會、鄭州慈善總會各部門及會員單位推薦或自薦候選表彰對象,原則上每單位推薦個人、集體和慈善項目均不超過1個且同一候選單位不得同時推薦個人、集體、慈善項目三個獎項。
(二)提交材料:
通過鄭州慈善網(www.hyyjz.com)下載推薦表,按規定填寫后,加蓋推薦單位公章,于2013年11月31日前送至組委會辦公室(地址:鄭州市航海西路鄭州市老年公寓后樓五樓),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組委會郵箱zzcsdj@163.com。
(三)評選擬選名單:
組委會、評委會根據推薦情況,初步確定擬選名單。擬選單位、個人及慈善項目可提供5-10分鐘的短片、照片和文字資料,組委會將把擬選個人、集體和慈善項目情況在媒體、鄭州慈善網公布。
(四)評委會成員投票:
評委會成員對擬選名單進行分組評議、投票,并召開全體會議,綜合相關情況,確定擬表彰名單進行網上投票。
(五)審定:
將擬表彰名單報小組委員會會議審議,做為第二屆“鄭州慈善大獎”表彰對象。
(六)頒獎:
評選結束后,舉行第二屆“鄭州慈善大獎”頒獎活動。
五、其它
本次活動是一項公益活動,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中共鄭州市委宣傳部 鄭州市民政局
鄭州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鄭州慈善總會
2013年9月12日